各学院: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及学生“双险”投保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575号)的文件精神,现我校启动“2017-2018学年度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并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政策
1.参保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
2.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人,伤残、死亡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人。
3.缴费标准:保险费每人每年15元,学生、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另,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凭低保证,学生应承担的5元保险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4.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7年9月1日0:00时至2018年8月31日24:00时止)。
5.学生参保确认时间:参保时间12月26日00:00—12月27日17:00。在时间截止后,请各学院先将不参保学生的信息及时发送至学生部邮件公文。
6.参保原则:2017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建立以班为单位的组织网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增强学生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投保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整理、统计、汇总学生参保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工作进度。
3、各学院学生名单已发至各学院邮件公文。最终统计的学生参保名单如在学生名单中没有的,请各学院按照附件表格填写(附件3)。
三、参保工作流程
1.学生参保流程
(1)每一位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市教育局下发的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
(2)学生按照学院的安排核对学院下发的《深圳技术大学(筹)2017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在参保时间截止后,学生如无提出不参保要求则默认为自愿参加;不参保学生在“不参加意外险投保签名” 栏签名,特殊情况由各班负责人注明。
(3)参加意外险投保的学生须每人交纳5元的保险费,收费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不须交费,但须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学院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院章)。
2、学院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2)12月28日,对参保的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学生提交的低保证复印件采取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的方式,负责老师签字确认并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于1月4日16:00点前需将下列材料交到学生部104办公室:
a、《深圳技术大学(筹)2017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领导签字,盖学院骑缝章);
b、《深圳技术大学(筹)2017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邮件公文发至学生部;
3、学生部工作流程
学生部按教育局要求,将参保学生名单上传至深圳市教育局“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子系统,同时将保险费统一存入市教育基金会帐号,并将《投保学生信息表》和存款存根一同上报市教育基金会。
四、理赔
1、理赔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人身意外保险索赔流程》)
(1)事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学生自行报案(95518)→提供索赔资料→确定损失金额→领取赔偿。
(2)事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上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立即施救→学生自行报案(95518)→进行现场查勘(必要时由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索赔资料→确定损失金额→领取赔偿。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所需要准备的索赔资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份有限公司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索赔项目、金额及所需资料》(见附件4、5)
3、保险理赔服务联系方式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咨询全国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及咨询)或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网络报案。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项理赔服务小组服务电话: 25251037
(3)深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服务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保发大厦24楼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盐田支公司 邮编:518081
学生部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pdf
附件2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流程.doc
附件3补充登记模板.xls
附件4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索赔项目、金额及所需资料.doc
附件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给付申请书.doc